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和市城管局根据《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结合常州市实际,于近日下发了《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加强常州市养犬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推进更高水平文明城市建设,倡导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现将有关文明养犬的热点问题作出以下回应9br /> 问:为何要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 答: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城市养狗人也越来越多,伴随产生的养狗纠纷事件也频繁发生,网络上不止一次出现宠物引起的社会安全、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文明养犬整治工作,可以更好地规范养犬行为,切实提升养犬者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推动形成全常州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建设美好文明城市、br /> 问:常州市城区禁止个人饲养的犬类有哪些? 答:常州市城区范围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如:西藏獒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高加索山犬、伯恩山犬、罗威纳犬、阿富汗猎犬、德国牧羊犬、英国古代牧羊犬、寻血猎犬、爱尔兰雪达犬、拳师犬、牛头梗、英国斗牛犬以及成年犬体高超?0厘米的大型犬等,一律禁止个人饲养、br /> 问:有哪些行为属于不文明养犬行为>br /> 答:常见的不文明养犬行为有:携犬出户不使用牵引带、未由成年人牵领、未主动避让他人(特别是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携带除导盲犬、助残犬以外的犬只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其他公共场所;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遛犬过程中随意践踏草坪绿地或破坏公用设施等等、br /> 问: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具体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答:1.根据《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携犬出户不使用牵引带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未及时清除犬只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br /> 2.养犬人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犬吠、随地大小便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行为,将被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br /> 3.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br /> 问:对于城市文明养犬,我们养犬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购买宠物犬时,尽量选择正规的宠物店,路边的商贩与集中的宠物交易市场(狗市)不建议选择,其免疫情况、健康状况很难保证。具有“常州市犬类定点防疫单位”资质的宠物医院均已开设了犬只“一站式”服务办证点,方便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定期检疫或者注射狂犬病疫苗,并登记办理宠物免疫证明、br /> 问:遇到流浪犬影响到公共秩序和人身安全的情况,该怎么处理>br /> 答:如遇犬只扰民、犬只伤人等涉犬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先联系公安局的犬管办,收容救助处置危险犬、流浪犬、br /> 问:市民如何了解文明养犬的相关知识? 答:市民可以通过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辟的文明养犬专栏,通过举办的文明养犬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了解文明养犬相关管理规定及犬只防疫免疫的相关知识,此外,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也会加强对违规养犬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和报道、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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