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众参与的过程
(一?021??日,赴起重机械生产、使用和检验单位开展立法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021?1?2日至2021?2?2日,在市政府和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lt;常州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并提供邮寄地址、邮箱、传真等信息,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021?1?9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政府法律顾问、起重机械行业专家就《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论证
二、公众意见概述、采纳情况及理由
在公众参与立法过程中,收集到的主要意见建议和处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行业协会作
归纳意见:建议《办法》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采纳情况及理由:采纳。在《办法》中增加行业协会相关内容,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自律机制,推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起重机械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咨询等服务,提高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二)关于起重机械操作人
归纳意见:建议《办法》加强对使用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管
采纳情况及理由:采纳。对《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应当经过安全教育,在所操作的起重机械上受过专业培训,掌握起重机械及其安全装置和作业指挥信号方面的知识,熟悉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措施,经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起重机械操作工作
(三)关于安全生产协
归纳意见:《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安全生产协议是否有必要,因为很多情况双方会签订委托协议,但不一定会是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建议删除
采纳情况及理由:采纳。考虑到双方都会签订委托协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安全责任和承担责任是拆卸单位的附随义务,无需单独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在这次公开意见征集活动中,社会公众关心支持我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参与意见征集,对《常州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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