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
2.《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
3.《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6号)
4. 关于贯彻《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险?007?5?
四、申报材斘/strong>
1.《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一式两份)
2.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省部属企业单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地炸/strong>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天宁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钟楼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六、受理时闳/strong>
法定工作
七、办结时陏/strong>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受理当场办结;特殊情形适当延后
八、注意事顸/strong>
1.单位参保人员需先通过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审核并核定退休工资后,方可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
2.省部属企业单位需通过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核定退休工资,拿到《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后,方可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
九、咨询及投诉电话
0519-12333?519-868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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