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日获悉,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常州市实际,常州市住建局起草了《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报送常州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在前期与住建局5次对接协调后,近日,常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办法》协调会签会。会上,常州市住建局就《办法》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整体制度设计等做了说明,各辖市区、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文物、审计、市场监管、税务、不动产登记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与会人员根据自身职能围绕房屋征收的体制机制、部门履职、实施监督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对《办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会后,常州市司法局将会同常州市住建局对各方反馈意见逐一研究,依据相关法规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做好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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