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觇/a>外文 繁體中文
登录个人中心
走进常州 ޵VSƵط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VSԤ 数据发布
当前位置9/div>
发改委:常州市出台超标粮食处置实施细
发布日期?020-01-06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fontZoom(18)">?/a>?/a>導/a>〖/td>

为了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对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监测,严格超标粮食管控,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常州市超标粮食处置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自2020??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对超标粮食的定义、判定依据、处置原则、处理方向、处置方法、处置费用承担、处置的监管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由发改(粮食)、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超标粮食处置工作协调小组,及时协调解决超标粮食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

《实施细则》的出台标志着该市形成了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部门工作合力,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强化该市粮食质量监管,提升超标粮食处置能力,为有效防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保障该市粮食质量安全提供了政策支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顴/p>

【返回顶部【/a>【打印此页【/a>【关闭窗口【/a>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访问统计 | 网站纠错
主办: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常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常州市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czwgzx@changzhou.gov.cn
苏公网安?2041102000483叶/a> 网站标识码:3204000002 苏ICP?5003616叶/a>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