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钟楼区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钟楼区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连续三年出庭应诉?00%,在全市排名第一,获得市委依法治市办2019年度通报表扬、br />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学习和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区领导在区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镇(街道)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分管区长带头出庭应诉,主动接受司法监督,为机关领导干部起到了示范作用。区司法局立足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坚持每2月至少集中学?次,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法治观念,真正让领导重视起来、br /> 二是完善机制,指导监督并行。建立协调机制,区司法局接到应诉通知传票后第一时间通知有关行政机关的分管领导按时出庭应诉,并向相应机关报备,庭后应诉机关及时向区司法局反馈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应诉情况。建立研讨机制,分管区长在开庭前组织召开案件研讨会,召集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制工作人员,充分了解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适用的法律和程序,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建立考核机制,将区级部门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区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定期组织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使其更直观地感受庭审程序,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br /> 三是解决问题,提高工作质效。钟楼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处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各个环节,做到了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行政机关负责人了解案件事实,出庭、出声、出解、出治,提高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成功率;二是有利于行政机关了解自身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行为;三是有利于增进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沟通交流,让老百姓在“民告官”中100%看到官,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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