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按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要求,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规范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自2016平span>1朇span>1日起,企业所得税在地税辖管的核定征收企业,其预缴方式统一调整为按季预缴。本次调整后,除规模以上、特殊行业等符合条件的适用按月预缴方式的纳税人以外,其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企业都实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
2016平span>1朇span>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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