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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电子化应用
发布日期?021-08-17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fontZoom(18)">?/a>?/a>導/a>〖/td>
  “很醒目,也很实用。有了提示,我们在编制采购需求时,就可以对照相关条款,按照指引进行规范填报。”日前,常州市一位采购人授权代表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填报了项目采购需求、br />   今年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推动落实《常州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领域采购活动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与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建设相结合,在全省率先实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电子化应用,把清单中涉及采购需求编制的禁止性条款融入平台,有效引导采购人依法依规完成填报、br />   去年底,根据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负面清单》,通过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参与主体设置禁止性条款,将负面行为“一单尽列”、br />   由于《负面清单》覆盖范围广、具体条款内容多,采购人若对《清单》不熟悉,有可能在编制采购需求时,不经意间设定排他性、限制性条款。《负面清单》的电子化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br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优化采购需求模板和预先设置关键、敏感字段等措施,使相关条款格式化、醒目化,实现对倾向性、排他性条款的排查提醒。现在,在采购人设置资格条件、实质性条款和设定评审因素及分值等环节时,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均会出现《负面清单》中相应禁止性条款提示,有效防止影响公平竞争的条款出现、br />   下一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继续完善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功能,全面推动《负面清单》电子化应用,进一步规范采购人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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