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请情况,经过审核公示,近日,金坛区顺利完成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工作 按照《关于印?lt;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gt;的通知》(苏财社?019?61号)、《关于印?lt;常州市金坛区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坛人社发?018?6号)文件要求,经初次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按定额确定,适时进行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同时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方可给予补贴,只缴纳养老或医疗保险费用不予以补贴。医疗保险按不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缴纳的补贴标准每月478元;按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缴纳的补贴标准为每?56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初次认定的?555”人员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此次,符合条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有4425人,社保补贴金额共计1980.85万元,现已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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