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管理、服务、保障职能,进一步完善科学的考核机制,加强对社会化服务单位的考核,促进和激励社会化服务单位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原实行的《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社会化服务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于日前正式印发实施 新修订《办法》贯彻标准化工作理念,将标准化工作成果融入考核体系,从“岗位出勤考核、服务质量考核、服务满意度考核”三个方面,?10余条标准文本内容写入考核细则。着重从“考核方式及权重、考核实施及流程、考核标准及结果运用”三个方面对现行考核办法进行了完善,更加注重考核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其中,考核方式增加“日考核”,形成了包含“日考核、周考核和月考核”在内的全过程考核体系 《办法》实施后,社会化服务考核将实现从注重考核结果向注重考核过程、从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从阶段性考核向日常考核“三个转变”,使考核更加有据可循,考核结果更具说服力,同时为标准的有效落实地实施提供了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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