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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出台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精准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发布日期?022-03-25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fontZoom(18)">?/a>?/a>導/a>〖/td>

为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疫情影响,克服经营困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常州市财政局联合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2022年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

(一)精准减免对象。明确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国有房屋(含场地)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022??8月共6个月的租金全免。常州市在市外的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按照属地政策执行

(二)精细减免方式。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减免的房租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合同期内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或顺延相应租赁期。后续未执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三)精确减免流程。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申请,出租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如出租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的,则由出租单位自行核准,并留存必要的档案资料备查。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按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核准

(四)精心减免调度。要求各国有房屋出租方要主动与承租方对接,做好租金减免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将政策落到实处。建立租金减免问题来信来访处理机制,依法合规妥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建立租金减免执行月报制度,监管跟进政策落实情况。对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采取有效措施将租金减免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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