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会议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积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021?0月,常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推进现代化宜居农房建设和乡村风貌提升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21?4号),围绕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需求,聚焦新时代农村住房建设和乡村风貌提升,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全面部署了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各项工作
常州地区的农村居民点,由于长久以来缺乏统一的规划指导,往往出现布局不集约、风貌不协调、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引导和规范全市农村居民点规划,优化规划布局,完善配套功能,提升居住品质,彰显特色风貌,2022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常州市农村居民点规划设计导则》,用于指导常州乡村地区农村居民点的规划设计。本《导则》共分为总则、规划布局、农房建筑、公共空间、绿化景观、标识小品?a>道路交通、基础配套和生态设计九个部分
附件2
关于《常州市农村居民点规划设计导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的相关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我市农村居民点的规划设计工作,我局起草了《常州市农村居民点规划设计导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导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导则》制定必要
2021?0月,常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推进现代化宜居农房建设和乡村风貌提升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21?4号),围绕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需求,聚焦新时代农村住房建设和乡村风貌提升,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全面部署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各项工作。为了更好地引导和规范全市农村居民点规划,优化规划布局,完善配套功能,提升居住品质,彰显特色风貌,助力常州现代化宜居农房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常州实际,制定本《导则》
二、《导则》起草过
2022?月启动《导则》研究编制工作,项目牵头方组建了由规划、建筑、景观及市政等多专业人员参与的编制团队,在广泛借鉴先进地区村庄设计经验的基础上,多次赴常州各辖市(区)的典型村庄展开深入调研和实地走访,全面了解掌握常州各地农村村民的居住生活习惯,并通过梳理总结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农村居民点建设方面的相关要求,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等规划为依据,经过组织编制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多次讨论并修改完善,形成《导则》征求意见稿
三、《导则》主要内
《导则》主要内容分为总则、规划布局、农房建筑、公共空间、绿化景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生态设计和标识小品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 总则:适用范围、总体思路、指导原则
第二部分 规划布局:建设类型、布局类型、土地利用、空间协调、要素协调、形态布局、序列组织、技术指标
第三部分 农房建筑:功能用房、建筑风貌、建筑构件、公共建筑
第四部分 公共空间:选址布局、空间形态、空间功能、空间风貌、村口空间、公共广场、街巷空间、滨水空间
第五部分 绿化景观:村口绿化景观、游园绿化景观、滨水绿化景观、道路绿化景观、庭院绿化景观
第六部分 标识小品:标识系统、扶手栏杆、座椅、垃圾箱、花坛树池、挡土墙、灯具、围墙、桥梁、滚水坝、其他小品
第七部分 道路交通:交通组织、道路断面、道路设施、材料铺装、停车场地
第八部分 基础设施:管线综合、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路灯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环卫工程、安防工程
第九部分 生态设计:生态系统保护、雨水循环利用、乡村建设节能设计、可再生能源利用、材料的循环利用、生态环境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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