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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2-02-08  浏览次数:  字号:〖

  1.为什么要出台《关于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指导意见》?
  答:(1)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2)是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努力更新教育观念,促进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的需要;(3)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管理,是认真落实“国十条”新政,体现教育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负责,对政府的负责,也是对每个孩子的负责;同时也反映了广大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期盼。
  2.出台《关于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指导意见》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有三个文件:(1)是《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2)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3)是《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3.如何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的规范管理?
  答:加强学前教育管理,(1)是要规范办园秩序。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制定幼儿园建设标准、教师专业标准、收费标准、质量标准等;(2)是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加强对幼儿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效果的全面监测评估;(3)是要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幼儿园资质、安全、卫生保健、保教质量、收费、教师待遇及流动性等多个方面的动态监管,不断规范办园行为。
  4.何为规范保教行为?
  答:(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纠正“小学化”教育内容和方式。幼儿园严格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锻炼幼儿强健的体魄,激发探究欲望与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2)是配备符合儿童年龄特点、数量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儿童读物和室内外设备设施,为儿童创设丰富的、有利于其学习和探索的教育环境。(3)是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4)加强幼儿园与家庭的联系,形成教育合力,让每个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5.何为规范师资队伍建设?
  答: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是要解决好教师问题。(1)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配足配齐教职工,严把入口关。(2)要适应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在加快幼儿园建设的同时,统筹考虑师资队伍建设和内涵发展。加大对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和转岗教师培训的支持力度,提高学前教育师资的整体素质。(3)要建立健全教研制度,立足幼儿园的教育实践开展园本教研活动,建立教研人员定期走访指导制度。(4)要探索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引导各类幼儿园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6.如何规范收费行为和安全工作?
  答:严格执行“国十条”新政要求。(1)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重视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2)构建安全防范体系,保护孩子生命安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所以保障儿童生命安全、让每个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也是幼儿园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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