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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门诊统筹转诊的建?/h2>

发布日期?014-06-18 来源:民?nbsp;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 ?/a> 導/a>〖/td>

目前常州门诊规定病人看病发生超过1500元以上的医保范围内费用可以享受门诊统筹补助了,可很多人反映自己在门诊看病医保范围内发生超?500元以上的费用却不能享受补助。原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是: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已经享受过其他门诊统筹待遇的部分),起付标准统一为每年度1500元,最高限额在职人?500元、退休(退职)人员45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500元以内,对超过起付标准但在最高限额以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院前急救以及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级医疗机构等首诊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医保基金补?0%,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在二、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医保基金补贴50%。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在社区办理好门诊转诊手续,在二、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就不能累计门诊统筹、达到起付标准后也不能享受门诊统筹补贴。医保政策涉及千家万户的老百姓,要简单易懂,上述门诊统筹政策如果没有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解释好多人都不能真正读懂,也就不能领会政策,正确的享受政策。目前门诊统筹转诊政策有三大弊端:一是社区实行基药政策,药品不全而老年病人病种多,配药种类多,经常到社区转诊而不配药社区不乐意;二是二三级医疗机构由于没有转诊不能享受门诊统筹,参保人员要求退费转诊后重新结账增加了麻烦;三是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要计算解释清楚门诊统筹累计也很不容易,要花费很大的时间与精力、/span>

常州民盟成员、市医保中心杨小芳建议有关部门取消门诊统筹转诊。只规定门诊在社区和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达到起付线后享受不同的比例就可以了,把选择权交给参保人员,同样能达到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分流目的。(杨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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