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必须拆除五大障碍9/FONT>
一、政策壁垒、/SPAN>主要依据?000??日起施行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三条第五款规定:“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作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但是,目前的许多政策对营利性医院的生存和发展相当不利:医保政策决定了营利性医院至少要丧失50%以上的市场;大型医疗设备准入则使其无缘于高速度、高质量发展;税收政策则将其与非营利性医院处在竞争的劣势地位;区域卫生规划方案及政策,将营利性医院锁定在低等级医院范围,将其排斥在优质资源领域之外、/FONT>
二、权益壁垒、/SPAN>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现存高等级公立医院对社会资本禁入;二是医疗资源缺乏或空白的区域,兴办大中型医院只允许国有资本控股,而社会资本只能参股;三是社会资本只能在锁定的低等级医院范围内自由投资,并依据《意见》“一般”,划定为营利性医院、/FONT>
三、公立医院模糊的产权制度和“内部人控制”壁垒、/SPAN>由于我市公立医院均属产权模糊的事业单位法人性质,其僵硬的体制、滞后的管理理念,决定了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无论在操作层面,还是经营模式上,都存在太多的弊端,如果只允许社会资本被“内部人控制”,理性的外来资本就会感到极大的风险而避而远之。可能只有一部分投机者入股寻利,但国有资产存在着极大的变相流失可能、/FONT>
四、模糊的政府职能壁垒、/SPAN>卫生管理部门直接参与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而与其医院各种利益纠缠在一起,使政府的职能日益模糊,这种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混合角色,使其常常成为限制各类所有制医院公平竞争的障碍、/FONT>
五、人事壁垒、/SPAN>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目前大多采取两种途径:收购现有医院和新建医院,收购必须承担沉重的人员负担和重组压力,但即使愿意负担,职工大多不愿意。根本原因是在产权制度未改时进行几年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滞后,无法实施“单位人”向“社会人”的飞跃、/FONT>
壁垒森严,说到底是体制壁垒,医疗卫生涉及千家万户,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000年提出了“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城镇广大职工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的改革目标和“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药品秤流通体制三项改革互为条件、同步进行”的改革思路,实践证明是完全正确的,对我市同样有着很强的针对性,最近召开的江苏省卫生工作会议又提出了“全面把握中央和省委的战略部署,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化服务体系改革。要改革城镇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卫生投融资新机制。要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激活内部活力。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主体多元化步伐”的工作思路。我们应把握先机,果断地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