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近日,常州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在全市组织开展公款旅游及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一是强化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十九大以来赴市外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情况,围绕是否存在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以及借机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树立政策导向、严明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如实说明问题,主动上缴违纪款项
二是强化核查处置。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方法,综合运用信访举报、线索起底、专项检查、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开展抽查核查,重点抽查核查问题“零报告”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认真查找日常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推动完善制度规范、深化标本兼治、/span>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将专项治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专项治理任务,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对自查自纠过程中组织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地区部门单位,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