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水平,结合省、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通报,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部署实施“一一四四”工作法,在提升乡镇、街道纪委审理业务能力上不断发力
组建一个“专业审理人才库”。经镇、各街道纪(工)委推荐和审理室审核,从全?个镇、街道纪(工)委中分别抽1名专职或兼职审理人员,与区纪委审理室4人,组建 “天宁区12人专业审理人才库”。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认后,人员相对固定,坚持“查审分离”,无工作单位变动等特殊情况,“专业审理人才库”人员固定从事案件审理工作
开设一个“审理业务学习班”。“专业审理人才库”组建后,由审理室牵头,依托“线?线下”,开设“审理业务学习班”,拟定全年学习计划和课程安排,组织“专业审理人才库”人员系统性学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并做好学习班考勤记录,探索试行学业积分制和考试制度
分成四个学习小组。“审理业务学习班”开设后,学员分?个学习小组,按照自愿报名和领导指定相结合的原则,选出各小组组长。学习小组成为疑难问题研究、课题汇报的基本单位,针对镇、街道纪(工)委、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委机关各室提出的实务问题、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新内容、新规定的解读等,交由学习小组开展研究学习
采取四种学习方法。一是集体性学习,拟定课题,交某个小组先行学习后在“审理业务学习班”上进行汇报;二是跟班学习,每个月抽调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进行跟班学习;三是从办结案件中学习,随机抽取全区办结案件,重点核查事实认定、定性与条款适用;四是在答疑中学习,对镇、各街道及委机关各室提出的业务问题交由学习小组先行研究,形成明确观点后提交审理室。(周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