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溧阳市纪委监委派驻苏控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监督第一职责,积极探索建立5项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打好派驻监督“组合拳”,着力构建“不能腐”防范机制,切实发挥派驻机构“探头”和“前哨”作用。
“两项月报”管控权力。完善驻在企业“三重一大”事项月报制度、日常廉情报备制度,要求企业每月25日前以书面方式报送。聚焦关键少数,突出关键少数,强化对企业核心权力运行的常态化监督。
“三张清单”压实责任。督促各监督单位从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方面,明确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领导干部人人知责、带头担责,把责任清单转化为实际行动,推动企业党组织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个必到”常态监督。建立四必到参会制度,及时参加驻在企业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三重一大”会议,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六个必谈”筑牢防线。出台《干部职工廉洁谈话制度》,即关键岗位必谈、干部职务变动必谈、重大事项处理之前必谈、工作作风不实必谈、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必谈、群众反映必谈。量身定制廉政谈话内容,提高廉洁谈话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让“咬耳扯袖”常态化开展。
“七个维度”开展政治生态画像。对企业及班子成员围绕政治意识强不强、履职担当硬不硬、清廉程度高不高、用人风气正不正、党内生活严不严、政商关系纯不纯、社情民意好不好7 个方面进行把脉画像,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陈寅、潘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