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新北区孟河镇小黄山村西三组原村民小组长陈元夫克扣土地流转分配款等问题。2010年12月至2018年2月,陈元夫利用职务便利,先后3次以代替他人签字的方式克扣群众土地流转分配款、征地补偿付本留息款。2020年3月,陈元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宁区郑陆镇东青管理办农村事务服务站站长吴益锋等人对退地农民保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9年,吴益锋和社会事务服务站站长邓小东,在东青片区办理退地农民保障过程中,对退地农民保障方案、流程、人员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不清晰,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将54名人员直接纳入退地农民保障系统,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吴益锋和邓小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溧阳市自然资源局昆仑中心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赵菊英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申报材料审核不严问题。2012至2015年间,赵菊英在从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申报材料审核盖章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没有认真核实征地情况,发生部分未被征地的村民违规参保并享受待遇,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赵菊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