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常州市委编办:注重学用结 强化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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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委编办:注重学用结 强化作风建设
发布日期?020-06-17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 ?/a> 導/a>?nbsp;分享

近日,常州市委编办举行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通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就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是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条例》是常州市制定的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共计六章三十七条,对文明行为倡导、不文明行为治理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交流发言中,针对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分享了学习心得。一是要坚持从严治理的主基调,将治理形式主义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二是要以上率下,领导带头,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改起;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

会议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与多样性的特点,全办同志要与之作坚决斗争。一是要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主动审视份内的工作是否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嫌,是否给基层增加了额外的负担。二是要坚持标本兼治,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编办要继续保持精文减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给县级机构编制部门、综合考核责任部门真减负、减真负。三是要依靠改革来“治本”,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的手段,加大力度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优化健全体制机制,真正为基层减负

会议指出,《条例》将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中的一些内容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全办同志要以“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为我市社会文明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