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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休止奋斗的纪检
发布日期?020-08-24 浏览数:

什么是人生?路遥在《平凡的世界》中给出答案:“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生而平凡却人格熠熠,生命无华却奉献赫赫,常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于强,就是这样一位用奋斗书写人生的楷模,他永不休止奋斗的精神,像一座灯塔,指引着我们纪检人继续前行

忠诚,心中始终有信仰。自高中时期,于强就立志做一名人民检察官?995年,于强进入常州市检察院?002年进入常州市纪委工作。二十几年来,无论在检察院还是纪检监察岗位,无论是做一名普通工作人员还是领导干部,他始终在办案一线,面对工作,他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带领团队,他率先垂范、并肩战斗,面对困难,他坚定果断、注重策略,他坚持秉公执纪执法,用公平和正义坚定信仰、忠诚履职,始终把初心和使命铭刻于心

实干,责任担当有我。熟悉于强的同事们都知道,他是一名“实干家”,熬夜加班常年把家当宾馆,身上藏了6种病,痛起来吃药撑着继续干,连躺在病床上的时间,最惦记的还是单位的工作。“天大的事,也不能耽误了工作”——这是于强的家规,也是他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于强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不做坐而论道的清谈客”,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学习于强同志这种精神,知重负重、攻坚克难,不畏险阻、努力奋斗

朴实,利益得失忘我。光明磊落、坦荡无私,是共产党人的光辉品格,于强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忘我工作、无私奉献,舍小家顾大家,以身作则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自己的妻子两次下岗都不肯托关系帮忙找工作,自己的女儿中考和高考都没有陪同,一件白衬衫穿了近十年,弥留之际还叮嘱家属不要向组织提要求、添麻烦……这种忘我精神,是“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值得我们永远学习和敬仰

“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学习于强同志,不应该止于敬仰,而要有起而行之、始于足下的行动。让我们向先锋看齐,向榜样学习,在反腐斗争一线,砥砺初心、牢记使命, 书写好个人奋斗、共同追梦新篇章。(刘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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