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常州段岸线总长18.5公里,全部位于新北区境内,环保压力较为严峻。今年以来,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新部署,切实发挥监督首要职责、基本定位,以严明的纪律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积极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落实长江大保护责任上下功夫。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规矩意识,正确把握长江经济带发展“五大关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出台《关于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工作方案》,坚决扛起为长江大保护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巡视巡察政治体检作用,认真做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长江大保护问题的整改督查。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嵌入式”监督作用,全面掌握环保、经发、城建、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在污染防治督办督查上动真格。主动将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纳入党政一把手“四责联审”范畴,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增加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内容,加大对地方和干部的考核力度。制定出台《常州市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问责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对该领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失职渎职问题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累计问责20名环保监管不力人员。推动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和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创新“环?”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强势推进“零点夜查”“春雷行动”等专项执法活动,今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25件,同比增长115%,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在新发展理念落地见效上花力气。围绕建设国家级沿江生态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统筹推进生态大保护、产业大转型、区域大发展。督促落实沿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重点加强对上级督查督办、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级环保督察工作,累计取缔关停污染企业(作坊?0家,立案查处48起,刑事拘留6人。全区?63”专项行动累计关停燃煤锅?70台,减煤29.6万吨,削减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500吨,长江魏村饮用水源地达标创建工作高标准通过省级验收
在完善大保护体制机制上做文章。与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环保部门及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移送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探索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对与长江大保护有关的重大问题、复杂案件,第一时间介入,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查工作,切实把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监督作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充分发挥起来,妥善处置问题,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质量。推进源头治理,定期汇总梳理环保领域重点问题线索核查处置情况及问责数据,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建议。(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