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委第六巡察组在巡察实践中,积极探索工作规律,不断创新巡察方法,将“辩证法”运用到巡察实践中,讲辩证策略,用辩证方法,助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针对不同“对象”查特点,提升巡察调研力
本轮被巡察党组织(部门),全部是涉改单位,有的还是前几年已接受过巡察的对象,有的下属企事业单位多、业务涉及面广,共性之中有“个性”,普遍之中有“特殊”。为此,在巡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做到不同单位具体对待、仔细分析,根据接受过巡察党组织(部门)各自的历史特性、行业特色和职能特点,学习被巡察对象职能所涉及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要求,努力做到吃透“上情”;通过查看基层台账资料、座谈了解基层工作情况、下沉一级全覆盖巡察,逐步摸清巡察对象的“下情”;通过“上情”和“下情”的互相结合,更好地把握被巡察对象的“实情”,从而做到具体对象具体分析,进而实现精准施策
透过一般“现象”看本质,提升巡察洞察力
通过“听谈查访评”等一系列工作方法,做到边巡边察、不断总结,全面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部门)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多渠道调阅外围信息情况,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提高政治站位进行理性分析,梳理巡察发现问题具体“点”,总结提炼政治生态共性“面”,追根溯源班子建设核心“本”,由表及里、由浅入深,透过现象看本质,实现政治巡察效能最大化。在巡察中,针对被巡察党组织(部门)核心作用发挥不足不够、支部建设重形式轻实效、干部队伍精神状态萎靡等情况,帮助被巡察党组织(部门)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剖析原因、查找根源,使被巡察党组织(部门)正视了问题,找准内因,把握方向
筛选众多“表象”抓关键,提升巡察驾驭力
从巡察发现的众多表象中抓住关键、把好重点,通过抓住被巡察党组织(部门)的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和 “一把手”这三个主体,以巡“关键少数”察“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显性问题入手,查根源找病症,抓住巡察工作的重点和要害。坚持发现政治问题、核心问题、本质问题。紧紧抓住被巡察党组织(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两学一做”“三大一实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干部队伍建设、“三公”经费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深化巡察工作,提升驾驭能力,提高巡察工作的“含金量”。(蒋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