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相关要求,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对企业技改项目的备案管理工作?021年上半年,我局办理市本级企业技改备案项?个,项目总投?7824.39万元。其中,化工技改备案项?个、项目总投?0235.68万元(企业均在省政府定位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范围内);跨区域电力行业技改备案项?个、项目总投?7588.71万元 一是厘清管理权限。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积极履行好市本级备案权限的工作职责,对不属于市本级备案权限的项目予以退回并向企业做好解释工作;二是落实产业政策。严格规范化工技改项目备案,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会同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部门联合会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备案;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贯彻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加强对市本级备案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上半年我局对已备案项目企业开展现场核查,要求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注重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疫情防控措施等工作,如实、及时报送建设实施基本信息。同时,督促辖市区工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网络核查、书面调查、现场查看等措施,开展好辖区内企业技改备案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