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我市城区重污染行业企业关闭与搬迁改造工作,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提高我市空气质量 一是聚焦重点范围重点行业、span>市工信局会同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建局等部门确定我市城区整治范围为长虹路高架、青洋路高架、龙江路高架及G42围成的区域及周边范围内,重点整治混凝土、化工、印染等污染较重行业。对城区混凝土、化工、印染企业情况调查,逐一登记,科学评估其环保条件,提出关停与搬迁改造企业清单及时间进度,按年度计划实施企业关闭与搬迁改造。对到期未能按时完成搬迁改造的企业实施先停后治,直至关闭。我市共?2家城区混凝土、化工、印染企业纳入关闭与搬迁改造计划,其中混凝土企?家、化工企?1家、印染企?5家、/span> 二是聚焦生态环境治理修复、span>在企业关闭与搬迁前,企业制定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企业生产、存储设施处理处置方案并认真实施,落实企业污染防治责任,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各辖区政府组织相关责任方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污染源、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对于保留的工业建筑物,调查其污染状况并评估其再利用的环境和健康风险,对确认已污染的建筑物编制清洁方案,治理后方能利用。三年共关停企业26家,完成改造企?4家,城区大气污染状况明显降低,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提高、/span> 三是聚焦各类风险问题化解、span>督促关闭搬迁企业做好职工思想工作,落实职工分流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因关闭与搬迁带来的系列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宣传渠道,采取树典型、安全宣传、公益宣传等方式,正面引导和典型曝光相结合,全面宣传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环保政策,注重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救济权等合法权益,着力营造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百姓满意的良好氛围,确保大局稳定、/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