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发)局、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的统一部署和省经信委职称办[2016]1号文件精神,本年度经济、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经济专业高级专业资格认定申报工作?016??0日起开始受理。经研究,现将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 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或认定材料均须通过纸质和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截至时?016??0日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关于印?lt;江苏省经济专业正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gt;的通知》(苏职称?008?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的申报范围和条件按照《关于印?lt;关于在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试行?gt;的通知》(苏职称?008?9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人员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003?号)、《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004?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申报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工程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学历、资历、申报范围、评审条件等分别按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lt;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004?号)、江苏石油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及《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004?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五)高级工艺美术师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lt;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004?5号)、《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004?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人员的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lt;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005?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应严格执行相关资历年限要求,即取得资格当年和申报当年均不得计入资历年限 申报范围不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申报程 (一)申报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申报表》、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登陆江苏省经信委职称申报系统填写用户基本信息,设置登陆密码,录入申报资料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申报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内公示,对弄虚作假者,及时予以制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其他证明材料的每一页、《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申报表》的封面及表格内“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核实情况”一栏中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委托评审或认定函,报辖市(区)经信(发)局组织人事部门或人社局职称部门 (三)各辖市(区)经信(发)局、人社局,认真审核所在地区申报人员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申报表》上盖章后,送交市经信委 市直单位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申报表》由所属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由所在单位出具委托评审或认定函,直接报市经信委 (四)市经信委、人社局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市经信委进行网上审核时,对不符合申报形式要求的,将提醒申报人员重新扫描录入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jseic.gov.cn),在“应用服务”栏目下点击“职称申报系统”,查询、阅览和下载相关政策性文件、操作说明、相关表格,录入个人信息资料。相关文件、附件及有关表格也可登录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czeic.gov.cn/),进入“经信工作——职称申报”栏目查阅下载 (二)申报人员提交的书面材料应真实、齐全、工整,表格填写清楚,需加盖印章、有关人员签字的栏目及相关文件、证明等复印件须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印章、审核人签字(含职务、时间);所报材料须列出目录,装订成册(各申报系列应提交的材料目录可登录常州市经信委网站职称申报栏目中查询下载),装入档案盒,档案盒内加贴申报材料目录。涉及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情况,一律以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申报人员须提供在所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三)关于工艺美术系列紫砂专业申报要求。申报人员应按程序从劳动关系所在地申报。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提供本单位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申报人员为个体户的应提供当?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申报人员为退休返聘的应提?年以上聘用工作合同。评审紫砂专业高级工艺美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申报人员一律参加由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统一组织的考核 (四)申报人员要始终保持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申报材料的一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申报人员网上录入完毕后要认真校对,慎重提交,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五)凡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需面试答辩的另行通知 (六)申报人员所需的评审(认定)申报表、委托评审(认定)函、申报四个系列须提交的材料目录等请登陆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职称申报”栏目下载 (七)申报评审或认定人员的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规定及省职称办有关评审(认定)收费要求执行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人事处联系人:许步青、刘 联系电话?5681208?5681206,传真:85681234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职称办) 联系人:时欢,联系电话:85681918,传真:85681999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