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为鼓励、引导企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突破发展瓶颈,提升我市智能制造水平,推动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发展,促进产业高端转型,增强发展后劲,我委制定了《常州市智能工厂(车间)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span>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平span>3朇span>23?/span>
常州市智能工厁/span>(车间)认定办法
第一竟/span>总则
第一杠/span>为鼓励、引导企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突破发展瓶颈,提升我市智能制造水平,推动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发展,促进产业高端转型,增强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span>
第二杠/span>市智能工厁/span>(车间)评审、认定工作由市经信委负责组织、/span>
第二竟/span>认定范围
第三杠/span>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智能制造企业。范围包括汽车、机床、电力装备、输变电装备、工程机械、农业装备、航空?/span>冶金?/span>石化?/span>化工?/span>食品、纺织、消费类电子等领域、/span>
第三竟/span>认定条件
第四杠/span>智能工厂(车间)是指将机器人、智能设备和信息技术三者在制造过程中完美融合,涵盖了对工厂(车间)制造的全流程,主要解决工厂(车间)从产品的设计到制造、应用的智能匕/span>、/span>
第五杠/span>申报智能工厂(车间)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企业必须在常州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span>
第六杠/span>申报市智能工厂(车间)的企业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span>
1、具夆/span>‛/span>数字化生产线“/span>相关要求9/span>‛/span>数字化生产线“/span>是指由工件传送系统和控制系统,将自动化装备和辅助设备按照工艺顺序进行结合,在无人(或少人)干预的情况下,按规定的程序或指令进行操作或控制,自动完成产品全部或部分制造过程,从而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及良品率、/span>
2、产品研发设计:车间产品采用智能化设计手段或先进的信息化设计系统;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形成基于三维设计模型的数字化产品库、/span>
3、生产制造:采用数控加工中心、工业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有较高比例;关键设备(数控加工中心、工业机器人、智能装置)与产品、工艺设计实现互联;工位计算机随时根据订单、图纸的变化调整工艺技术,实现无图纸化生产管理;生?/span>/制造全过程实现智能监控与调度;广泛采用条形码、电子标签、扫码枪等自动识别设施,配备到工位;生产设备状态(运行状态、生产数量、生产效率等)实现实时监控、/span>
4、生产管理:通过制造执行系统(MES)优化企业生产制造管理模式,制造过程实现智能化的软硬件技术、控制系统及信息化系统的集成应用,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和生产系统的实时监控,包括生产制造过程控制系统、车间生产制造执行系统或调度系统、经营管理系统的集成应用;物料需求计划编制、物流配送管理实现智能化、自动化、/span>
5、质量管理:基于物联网技术实时在线检测和控制能耗设施,实现现场的数据采集、过程监控、设备运维与产品质量跟踪追溯、优化控制和集约化生产、/span>
6、智能服务:将服务作为制造业产品的外延和价值的核心,由关注产品生产转向涉及整个生命周期的制造服务化,包括定时定位、远程监控、在线诊断、预警和售后服务智能化等、/span>
第七杠/span>认定条件(评分表见附件)
经评定,示范型智能工厂(车间)指标评分应?/span>80分以上、/span>
第四竟/span>申报、评审与认定
第八条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填写《常州市智能工厂(车间)申报书》(见附件),由所在辖市、区经信(发)局审核后,向市经信委申报、/span>
第九杠/span>市经信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市经信委党组审定。经审查通过的企业名单上网公礹/span>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市经信委公布年度市智能工厂(车间)认定名单,并予以授牌表彰、/span>
第十杠/span>常州市智能工厂(车间)每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五年,五年期满后须重新认定、/span>
第五竟/span>责任、义加/span>
第十一杠/span>被认定的智能工厂(车间)的企业由市经信委授予奖牌,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span>
第十二条被认定智能工厂(车间)的企业,有义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广经验,扩大示范作用、/span>
第六竟/span>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5平/span>3朇/span>20日起执行、/span>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span>
附件:常州市智能工厂(车间)申报?/span>
附件:常州市智能工厂(车间)申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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