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装备[2014]2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2014年度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辖市、区做好工信部《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和《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管理实施办法》的宣贯工作,组织企业积极申报。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全国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平台(http://zr.foundry.com.cn)进行网上填报,经省经信委初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提交。
二、请各辖市、区将准入公告申请企业名单和准入公告申请书(每家企业一式四份)按地区汇总后,于2014年7月20日前报送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三、请各辖市、区对已公告企业,按照要求,督促企业在申报平台上及时更新年度数据。并将督查结果于4月30日前报送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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