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信局(经发局)、财政局9/span>
根据《常州市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经信综合?011?03号、常财工贸?011?6号)的规定,现将申报2013年市级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span>
一、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010?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010?0号)、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铅蓄电池等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等、/span>
二、申报项目范围:
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含再生铜)冶炼、铅(含再生铅)冶炼、锌(含再生锌)冶炼、水泥(含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制革、印染、化纤、铅酸蓄电池?9?/span>工业行业、/span>
三、淘汰落后产能时间:?012?2?日至2013?1?0日期间内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并完成主体设备拆除的项目、/span>鼓励提前淘汰相对落后的设备,严禁超范围申报、/span>
四、申报材料:各区经信部门要严格把关,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写《常州市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淘汰落后产能设备清单》(见附?),同时准备验收材料(见附件3),材料必须完整、真实、/span>
五、申报时间:请各区经信部门于2013?1?9日前,将《常州市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申报表》(考核验收意见栏不填)报市经信委产业政策处,附??待验收后上报、/span>
联系人:欧阳军;联系电话?5681270
邮箱:czjxwcyc@163.com
附件9span style="color: black">1
、《常州市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申报表《/span>
2
、淘汰落后产能设备清協/span>
3
、淘汰落后产能验收材料目彔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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