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9/span>
根据《江苏省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苏经信信推?011?34号,以下简?ldquo;认定办法)要求组织开?013年度省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span>
一、申报条仵/span>
申报单位须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span>
二、申报材料要汁/span>
1
、申报内容应重点反映信息技术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span>
2
、各申报单位须根据《认定办法》要求向我委提交申请报告、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申报材料需准备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同时报送我委,申报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通知文件及有关表格可从我委外网通知公告栎span style="letter-spacing: -1pt">(http://www.czetc.gov.cn/(/span>下载、/span>
三、申报时闳/span>
请各辖市、区经信部门对各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认真把关,于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委信息化推进处,并将电子材料汇总后发送到指定邮箱、/span>
联系人:于波,电话:85681284,传真:85681284,电子邮箱:cz_xtc@163.com
、/span>
附:
1
、江苏省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申报书
2
、信息化应用重点产业集聚区业务收入统计表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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