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
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信(发)局、各相关行业协会: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展示石油和化工行业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激发广大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从大国向强国迈进,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并联合下发了《关于评选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81号)。
为做好我省评选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信委、省化工行业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91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条件,面向基层认真做好本次推荐工作,并于8月3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市经信委(相关附件可在经信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http//www.czetc.gov.cn)。
联 系 人:周晓娟
联系电话:85681216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常州市石油和化学产业协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