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雅乐艺术交流中心(筹) 你们《关于常州市雅乐艺术交流中心注册登记的申请》收悉。为了更好地弘扬民族音乐文化,做好音乐艺术的创作、研究、交流、推广等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同意“常州市雅乐艺术交流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登记号:苏常030391) 希你中心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5??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顴/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