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 根据?018年常州市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安监局对常州市2018年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提出的要求,为加大对粉尘涉爆企业核查力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018?月底前,各辖市、区安监局按照《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表》(附件1)对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附件2)进行执法检查 二、市安监局组织抽查20家企业,其中:钟楼区1家,金坛?家,溧阳?家,新北?家,天宁?家,武进?0家 三、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粉尘涉爆企业整改完毕后,各辖市、区安监局按照《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核查表》(附件3)进行核查。市安监局抽查部分重点企业 四、安监部门在组织执法检查、核查时,可以邀请省、市、区级粉尘防爆专家参与,出具的书面专家意见作为执法检查、核查的依据 五、安监部门在组织执法检查、核查后,发现企业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向企业出具相应的执法文书;发现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 六、各辖市、区安监局应制定具体的核查工作计划表(附件4),并于7?7日前上报市安监局监管一处。(联系人:何尤凯;联系电话?5683115 附件: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表?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丙a href="/upfiles/admininfo/20180726/20180726155404_28329.doc" target="_blank">/upfiles/admininfo/20180726/20180726155404_28329.doc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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