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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关于实施团队游客招徕奖励政策的通知
?ensp;?ensp;号:MB1531591/2021-001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文广旅?021?86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产生日期9/span>2021-09-26 发布日期9/span>2021-09-26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关于实施团队游客招徕奖励政策的通知
关于实施团队游客招徕奖励政策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全面落实《关于应对疫情影响重点支持服务业相关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举措》(常政发?021?8号)精神,鼓励全市旅行社开展常州特色精品线路游客招徕,经研究,决定对团队游客招徕实施奖励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豠/span>

在常州开展依法经营的旅行社(景区旅行社除外)

二、奖励政筕/span>

鼓励全市旅行社(景区旅行社除?设计、推广、销售常州二日游及以上线路产品。在政策实施期间,组织外地游审a>团队安排常州区域内至少住?晚、游?个收费景点(名录附后)和1个红色景点(名录附后),?0?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总额度为300万元

三、政策实施时间:9?7?11?5

四、奖励原刘/span>

1.全市各旅行社(景区旅行社除外)设计的常州二日游及以上线路产品,须?0?日前上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认可

2.必须在常州住宿一晚且停留时间达到24小时以上

3.对活动期间揽客人数达?000人以上的旅行社给予奖补;

4.在常州的旅游活动必须由本地旅行社承接(景区旅行社除外),由地接社申报奖补资金

5.免票人数不超过全团人数的20%,超出部分不计入奖补人数

6.住宿酒店必须80%以上在市区范围,酒店须保存与公安联网的住宿资料,以便结束后核查(无住宿资料,不予奖补)

五、奖励审核和兑现

旅行社在每个团队结束游览?天内,须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供全团游客名单和身份证号码、酒店住宿发票复印件、门票发票复印件、出团任务书(加盖旅行社公章或业务章)、红色景点游览证明(加盖红色景点印章)等各项凭证。奖励申报材料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汇总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无误后发放奖励

附件9a href="/upfiles/admininfo/20210926/20210926171000_32169.docx" target="_blank">1.常州?A级以上收费旅游景区名彔/a>

2.常州市红色旅游点名录

3.常州市红色景点游览证昍/a>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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