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处室: 今年,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共交办我局人大代表建议20件(主办10件、协?0件)、政协委员提?5件(主办16件、协?9件)。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020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常办电?020?9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签收受理??9日前,完成所有主办件、协办件交办任务 二、明确办理责任。各承办处室应加强对建议提案的综合分析。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本处室的重要工作,处长是建议提案办理的第一责任人,重大、疑难问题应提交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建立健全颅a>导分管、处室负责、具体人员承办的工作体系,办公室要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查检查、联系沟通、复函校核等工作 三、严格办理时限。主办件承办处室要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充分发挥牵头、统筹、协调作用。协办件承办处室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共同商讨解决措施,共同抓好办理落实。协办件要在6?0日前将答复意见经分管领导确认后,报办公室复核后印发主办单位。主办件要在8?5日前将答复意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并填写《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确认同意后经分管领导签字,报办公室交主要领导签发 四、规范办理程序。书面答复意见须按规定的行文格式打印,并在答复函首页的右上角标明办理结果类别: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能够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有明确规定或所提建议已被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改进计划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3年内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需要向上级反映或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各主办件承办处室在收到统一印发的书面答复意见后,应向建议人、提案人提供。因建议提案办理难度较大、耗时较长,未能如期完成见面答复的,由承办处室提前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并配合向人大(政协)有关部门作出说明 五、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处室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要把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作为提高办理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走访、调研、座谈,充分听取意见,进一步落实“办前拜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的“三见面”制度。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办理动态,了解办理工作要求,抓好办理进度和质量。对建议和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有条件解决的尽快解决落实;因客观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存在不同意见的,要多方听取意见,依法合理处置;对超出职责范围的,要积极向上级政府或部门反映。对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办理件,应抓紧时间重新研究办理,并再次书面答复建议、提案人 六、稳步公开办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信息公开要求,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将作为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办公室牵头健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与公开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依法推进办理答复、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以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集中见面等方式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让办理过程更加透明公开 七、完善奖惩机制。组织人事部门可参照市相关考核评估文件要求,将承办处室办理情况纳入年度优秀处室考核体系 八、加强信息宣传。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处室要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注意收集工作动态和音视频资料,并及时报送办公室。要加强与新闻媒体、人大政协相关部门联动,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新闻宣传的重要窗口 附件 1.市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格式 2.市政协提案的答复格式 3.常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4.常州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A/B/C (公开/不公开 常州?nbsp; 部(委、办、局)文 ?nbsp; 复?020〕第 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 ?nbsp; 号的答复 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签发 人: 经办 人: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nbsp; ?nbsp; ?nbsp; 送: (注:在右上角第一行标明办理结果,即“A”、“B”或“C”;右上角第二行标注是否同意公开,即“公开”或“不公开”) 附件2 (A/B/C (公开/不公开 常州?nbsp; 部(委、办、局)文 ?nbsp; 复?020〕第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 ?nbsp; 号的答复 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签发 人: 经办 人: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nbsp; ?nbsp; ?nbsp; 送: (注:在右上角第一行标明办理结果,即“A”、“B”或“C”;右上角第二行标注是否同意公开,即“公开”或“不公开”) 附件3 常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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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20 |
建议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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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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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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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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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结果 分类 |
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能够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明确规定或所提建议已被采纳的(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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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问?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改进计划的。(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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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3年内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需要向上级反映或留作参考的。(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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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征求意见方式 |
1、走访( ?nbsp; 2、座谈( ?nbsp; 3、视察( ?nbsp; 4、电话( 5、书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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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情况的评件 |
1、满意( ?nbsp; 2、基本满意( ?nbsp; 3、不满意?nbsp; |
具体意见 |
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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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代表在收到正式答复后填写,填写后可由承办单位收回,也可在一月内寄至常州市人大人事代表工 (地址:龙城大?280?号楼A?14室,邮编?13022),或扫描后发送至czrdrdw@163.com,或传真?519-85680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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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常州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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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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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方 |
面谈?nbsp; )电话沟通( )调研( 召开座谈会( ?nbsp; 文来文往?nbsp; |
答复是否针对提案的建 |
针对?nbsp; )基本针对( )未针对?nbsp; |
对提案办理态度的评 |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
是否同意提案办理结果 |
同意?nbsp; )理解( )不同意?nbsp; |
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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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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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员对答复的评价,请在上面相应空格内打“√”。填好后请邮寄或传真至市政协提案委秘书处,联系人:张志成,电话:85680380(兼传真),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A座4楼,邮编:21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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