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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口罩产品质量市级风险监测的通知
?ensp;?ensp;号:MB1681397/2020-00006
主题分类9/span>质量监督、标?emsp;?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市监质监?020?8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生日期9/span>2020-02-08 发布日期9/span>2020-02-28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口罩产品质量市级风险监测的通知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口罩产品质量市级风险监测的通知

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检验机构:

针对当前口罩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的现状,决定开展口罩产品质量市级风险监测。现通知如下

一、抽查产

本次风险监测是在疫情防控的背景下,为了更好的服务百姓,有效的防控疫情,对常州市所有民用口罩生产企业生产的口罩进行风险监测。具体产品详见附件

二、检验依据和项目

检验依据GB2626-2006,检验项目呼吸气阻力(通气阻力)和过滤效率

三、抽查时

2020?月。如遇特殊情况,风险监测产品及要求根据部署适时调整

四、检验类

本次检验类别为市级风险监测

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统一拨付,风险监测过程中检验机构一律不得向受检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五、抽查方

生产企业抽样

六、相关要

(一)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做好市级风险监测的配合工作

(二)风险监测过程中,各相关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三)风险监测过程中,各相关检验机构要加强与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发现企业违法生产、销售行为的,应及时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执法部门处理;因企业关、停、转等情形无法实施抽样的须经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在《未抽到样品企业情况说明表》审核盖章;实施过程中计划如确需调整,必须报市市场监管局同意后实施;并于3?5日前将任务进度情况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未经市市场监管局同意,检查结果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四)各相关检验机构于规定完成时间前将风险监测结果汇总后上报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上报材料包括风险监测工作报告、数据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文本)、风险监测报告(一式三份,须附抽样单、样品确认通知单和风险监测结果通知单)、未抽到样清单、产品质量风险监测检验费用核算表、邮寄快递单号汇总表等

附件:常州市口罩产品质量市级风险监测计划?/a>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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