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水平,强化督察与考评力度,全面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4〕7号)文件精神,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文明规范执法考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建设的要求,依托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平台,深化督察,强化考评,全面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文明规范执法水平,努力把城管32字品牌建设推上新的台阶。
二、组织领导
成立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笑冰
副组长:吴建荣、翟文毅、王志忠
成 员:徐礼成、邹青、郑云仙、曹波、赵夕荣、苏龙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志忠
成 员:徐礼成、曹波、高新良
三、考评对象
市、辖市(区)、街道(镇)所有着城管行政执法制服人员。
四、考评依据
1.《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4〕7号)。
2.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制定的对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规定。
五、考核标准及计分细则
见附件
六、考评原则及方法
1.考评原则:对检查内容本着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
2.考评方法:
市局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市、辖市(区)、街道(镇)所有着城管制服人员进行考评,按照考评标准和细则采取随机检查与专项督察、明查与暗查等方式进行考评,并提出考评意见,纳入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成绩。
七、计分办法
1.各辖市(区)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考评结果纳入各辖市(区)政府的考评成绩,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的考评结果纳入市城管局的考评成绩。
2.计分以每人(件)每次为单位。
附件: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文明规范执法考核标准及计分细则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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