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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关于确认常州市孕产妇救治指导中心的通知
?ensp;?ensp;号:014109760/2022-00126
主题分类9/span>医疗信息??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医疗卫生??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医疗信息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卫妇幼?022?25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市卫健委
产生日期9/span>2022-06-27 发布日期9/span>2022-07-12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关于确认常州市孕产妇救治指导中心的通知
关于确认常州市孕产妇救治指导中心的通知

各辖市(区)卫健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保障母婴安全,现确认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为我市危重孕产妇救治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级救治指导中心”)

市级救治指导中心的功能任务是发挥三甲医院产科、内科、外科和重症医学等专(学)科优势,接收责任区域内各级救治中心或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无力完成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任务。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妇幼保健院通过医疗服务共同体形式,完善妇幼保健院与综合医院联动协作机制,简化转会诊程序,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综合救治的快速反应和无缝连接。各依托医院要健全产安办牵头、产科主导,院内产科、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检验、影像等多科室协作机制,通过固定救治团队,细化环节管理,确保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反应快速,调度有序,处理规范,救治有效

市卫生健康委将建立市级救治指导中心的定期考核制度,对职责履行较好、工作成效显著的救治指导中心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市级救治指导中心资格

附件?.常州市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指导中心责任区

2.常州市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指导中心运行情况季度报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7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常州市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指导中心责任区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妇幼保健院:溧阳市、金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武进区、经开匹/span>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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