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水利局、发改(经发)委(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012?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事项的通知》(苏政办发?014?61号)、《省经贸委、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苏经贸环资?005?44号、苏水资?005?8号)文件要求,全市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各辖市、区初审,市组织考评验收,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家企业被评为“常州市节水型企业”,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节水型企业进一步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各辖市、区要总结、推广节水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推进省、市、县三级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 附件9a href="/upfiles/admininfo/20200103/20200103151845_13327.doc" target="_blank">2019年度常州市节水型企业 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9?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顴/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