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卫生健康局,常州经开区医保分局、社会事业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9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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