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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科技 财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ensp;?ensp;号:014109496/2016-00054
主题分类9/span>科技??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教育、科技??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国科发火[2016]195叶/td> 发布机构9/span>科技?/td>
产生日期9/span>2016-06-22 发布日期9/span>2016-06-22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科技 财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科技 财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9br />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016?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br /> 一?016??日前已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008?72号,以下?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依然有效,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br /> 二、按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015?2?1日前发生2008版《认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况,且有关部门在2015?2?1日前已经做出处罚决定的,仍按2008版《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认定机构5年内不再受理企业认定申请的处罚执行至2015?2?1日止、br /> 三、本指引?016??日起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008?6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011?23号)同时废止、br />



技 ?nbsp; ?nbsp; 国家税务总局
2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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