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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机关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3x/2015-0003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财行〔2015〕14号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产生日期:2015-12-22 发布日期:2015-12-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级机关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考核范围、考核内容及相关指标及考核上报要求等。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机关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

    根据市综合考核委员会、市综合考核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常考办发〔2015〕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市级机关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考核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对纳入2015年度市综合考核(绩效评估)的部门和单位,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行政运行及“三公”经费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相关指标

    2015年机关部门控制行政成本成效和制度建设情况,具体分为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控制成效三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常考委发〔2014〕5号文,三项考核指标分值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制度建设15分,制度执行25分,控制成效60分。

    三、考核上报要求

    (一)此次考核工作采取自查自评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评分体系。

    (二)考核上报材料

    1.各单位根据《常州市市级机关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考核评价指标》中关于“制度建设”、“制度执行”指标要求,填报自评表(附件1)中制度建设执行部分,并提供相关经费管理制度、2015年审计或检查报告。

    2.各单位根据2014、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分别填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附件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附件3)以及自评表(附件1)中控制成效部分,撰写“市级机关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自查自评总结”。

    (三)时间安排

    1.各单位自评表及附表2、3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连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2015年审计或检查报告、“市级机关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自查自评总结”于2015年1月15日前提交至财政局各业务处室。

    3.财政局各业务处室专管员收集分管单位的报送材料,按照评分要求对各单位评分并简要说明理由,于1月18日前连同各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自查自评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财政局行政政法处。

    联系人:刘春花 杨 玲,联系电话:85681852 85681853。

    附件:1-3(点击下载

    1.市级机关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考核评价指标自评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3.“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常州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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