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风险控制管理,规范参股市场化子基金的遴选及考核工作,明确直投项目的投资管理,推动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依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015?10号)、《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办发?017?6号)、《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风险管理若干规定》、《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子基金业绩考核评价制度》、《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常政办发?017?1号)、《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常政发?018?4号)等文件精神,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市场化子基金遴选办法》《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绩效考核办法》和《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投项目管理办法》等4个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配套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9a href="/upfiles/admininfo/20191226/20191226145242_27108.doc" target="_blank">1-4.doc(点击下载) 1.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2.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市场化子基金遴选办 3.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绩效考核办法 4.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投项目管理办法 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 2019?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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