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水利局、常州市水资源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进一步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根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和《省水利厅关于做好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资?016?0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全市用水单位、用水类型和用水规模等情况进行了梳理,确定了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予以公布 此次确定的名录包括火电企业,年取用地表水2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用水量全市排名前十或地下水用水?万以上、取用地热水和矿泉水的全部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具有专业管理机构的重点中型灌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形势和用水单位变化等情况,我局将适时对名录进行修订 请各辖市区将县级监控用水单位名录?019?2?0日前向市水利局备案。联系人:潘茹 附件9a href="/upfiles/admininfo/20191209/20191209114251_58111.doc" target="_blank">常州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彔/a> 常州市水利局 2019?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顴/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