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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55号的答复
?ensp;?ensp;号:014109605/2021-00225
主题分类9/span>公安??体裁分类9/span>其他??组配分类9/span>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公复?021?3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市公安局
产生日期9/span>2021-05-14 发布日期9/span>2021-06-04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55号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55号的答复

汤凯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未备案停车场非法经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6年,市政府制定《常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明确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备案工作,指导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做好停车场出入口以及场内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加强公共停车场交通安全管理?006年以来,全市备案公共停车?07家、停车位9.1万个

根据《常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停车场经营服务和停车场收费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公安交警部门工作中发现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存在违规经营或价格违法行为的,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停车收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017年,我局提请市政府将《常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列入政府立法计划调研项目,并牵头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目前《办法(草案)》正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公布实施。同时,我局会同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发改等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备案管理的意见》,对车行道、人行道、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等四类停车位的设置条件、备案流程、设施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切实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改善停车环境及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下一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推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加快制定《常州市停车建设和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023年)》,加强停车收费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出示票据、私自圈地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停车收费秩序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人:?nbsp;

人:黄庆

联系电话81993026




常州市公安局

2021??4?nbsp;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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