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参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016?14号)及财政厅《关于调整江苏省省级机关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的通知》(苏财行?017?4号),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同意,现就常州市市级机关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州市市级机关一、二、三类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天760元?50元?50元,上述标准为上限控制数。具体费用标准如下:(单位:?人天
会议类别 |
住宿 |
伙食 |
其他费用 |
合计 |
一类会 |
500 |
150 |
110 |
760 |
二类会议 |
400 |
150 |
100 |
650 |
三类会议 |
340 |
130 |
80 |
550 |
二、市级机关会议管理的其他规定仍按《常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常办发?014?9号)文件执行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常州市财政局
2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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