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市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018?7号)以及《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4号)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印发《常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9a href="/upfiles/admininfo/20191213/20191213142837_75963.doc" target="_blank">《常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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