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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市财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ensp;?ensp;号:01410963x/2021-0008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财农?021?1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市财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
产生日期9/span>2021-10-28 发布日期9/span>2021-11-05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下达金坛?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市财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金坛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021?号)、《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021?号)、《关于下?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021?1号)精神,现?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区(详见附件)。本次下达资金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列2021年?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省级衔接资金,主要用于黄茅老区重点帮促项目建设,具体支出范围按照省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发?018?38号),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省级衔接资金采用“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你区应在省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内统筹用于支持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整合各级衔接资金,集中支持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要进一步强化衔接资金管理,加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同步导入原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按要求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填报、资金执行监控等工作

四、要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将产业发展作为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应具备完善的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利益联结机制。要强化项目库建设和管理,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要加强项目跟踪监督和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持续发挥效益。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按规定公告公示

你区要加快制定大专项实施方案,并?1?0日前报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备案。资金具体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省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1?0?8

附件

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

资金

黄桥茅山革命老区补助

金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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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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