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水利局,常州经开区农工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规划体系、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有关要求,做好水利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之间的衔接,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省水利厅启动《江苏省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并明确了省及市县(区)规划编制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明确市县(区)规划编制工作任务,指导县(区)做好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共同推进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顺利开展,现将我市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意义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提出,建立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省、市、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按照要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需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国家、省国土空间规划及其水利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共同做好我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 二、全力做好规划编制工 根据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技术大纲》、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要求,省水利厅编制了《江苏省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省级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规划范围与技术要求、任务分工、进度安排、预期成果。同时要求各市县(区)水利部门要配合省厅开展好省级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市水利局参考省厅《江苏省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编制了《常州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开展本辖区范围内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请各地对接《工作方案》,做好省级、市级规划编制配合工作,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县(区)级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范围及内容,做到省、市、县衔接协调 三、加强水利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协 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做出的安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水利作为涉及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重要领域,其水利基础设施空间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需要基于已批准的水利规划,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做好水利与国土空间规划之间的衔接,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基础支撑。各地要加强与本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与建设等部门的衔接,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协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明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提出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任务措施。规划内容要积极争取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成果要叠加到国土空间“一张图”上,为水利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涉水生态空间管控提供重要的规划依据 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和省、市规划步调一致,各时间节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9a href="/upfiles/admininfo/20200313/20200313161719_55247.doc" target="_blank">常州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常州市水利局 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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