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常州市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监发?013?号)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基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苏安监?013?62号),结合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传达贯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公正、廉洁、高效,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作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为此市下发了《常州市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基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和要求,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要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全体安监人员学习领会省市及省局文件精神,做好传达贯彻 二、落实行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 规范行政执法是对各级安监部门的要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安监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关系到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把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按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办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本部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为此,市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局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任组长,局各处室及监察支队负责人为成员 局政策法规处和监察室牵头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联系点单位为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明确目标任务,确定行动重点 要对照文件中明确的规范重点和主要任务,结合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执法、缺乏监督制约、执法不公开、执法不文明、侵犯群众利益等方面问题。一是排查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依法制作现场检查和处理文书,注明违法行为及认定依据;对证据的采集、固定、保存标准,证据形式和取得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二是排查行政执法听证过程。是否依法向社会公开听证事项和申请时限,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代表意见的采纳情况,是否以适当形式反馈,听证结束后,是否形成听证报告。三是排查自由裁量权使用。是否对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行专门审查;当事人对自由裁量结果有疑义的,是否予以解释和说明;是否建立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确保大致相同的违法行为适用法律一致。四是排查行政处罚过程。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在提请本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前,是否经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步备案;处罚执行完毕后,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案并建立案卷台账。五是排查行政强制实施程序。是否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作现场笔录、履行审批手续并制作决定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是否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没收、销毁非法物品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决定。六是排查日常执法监察行为。是否存在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不文明现象和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违法违纪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和不足要逐项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 7月底之前完成自查自纠??月迎接省局牵头开展的市际之间互查?0?1月迎接市?部门督查互查?2月中旬做好总结工作 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文件中明确?项主要任务逐项落实到位。一是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在原有基础上,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新出台的标准、政策进行分解,将关键条款与日常执法监察进行对应分类,确保执法监察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二是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细化自由裁量标准,推广电子化应用机制,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三是推行阳光执法。完善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立网上执法公示和告知制度,构建权责明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阳光运行机制。四是健全执法监察制度。强化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导向,严格执行执法计划的批准和备案程序;落实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职责,避免重复执法和监察缺位;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和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对“打非治违”工作实施的取缔关闭、事故查处实行的问责措施等开展后续监察;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工作机制。五是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处罚额度与执法机构经费、执法人员福利挂钩。六是拓宽执法监督渠道。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举报制度,建立尽职免责制度,严格查处违法执法行为 五、抓作风提效能,确保活动实效 要针对文件中提出的规范重点和排查出的问题,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切实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推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一是坚持服务为先。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以服务企业发展为主线,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为着力点,大力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指导工作。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督促抓好整改,对较大隐患及时指导企业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督导帮助企业依法整改到位。二是坚持高效办事。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推诿扯皮、拖延不办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要严格问责、严肃处理;对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影响恶劣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严惩。三是坚持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国家安监总局执法禁令,严格落实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监察“九不准”,做到不酒后执法、粗暴执法、刁难执法对象;不收受执法对象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参加由执法对象支付的宴请及其它消费娱乐活动。抓好风险点控制,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腐败现象,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分别??5日和1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后)?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田致力,电话?5683122?5683119(传真) 邮箱9a href="mailto:zhilitian@126.com">zhilitian@126.com
附件: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nbsp; /upfiles/427134318323533/20130709/20130709074959_3384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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